现实中,类似的作弊现象屡见不鲜,犹如陷入到了割韭困局中。通过考试,可以选拔出优秀的人才,打通人才流通渠道,实现人尽其才的目的。假如,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必然会戕害公平正义的考试环境,损害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 然而,根据报道,即便是考生作弊,最终的处理结果就是单科成绩作废,并没有其他更为严重的处理方式。这种处罚方式令人如鲠在喉,感觉处罚力度过轻。毕竟,通过作弊,考生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被发现的几率较小,而即便发现后,也只是面临不痛不痒的处罚。那么,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考生必然会铤而走险,不惜“八仙过海”,使出各种作弊手段。 从法律层面而言,作弊考生还面临着刑事责任上的真空。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得入罪,我国刑法中没有规定“考试作弊罪”。而且,在各种大型考试中,虽然试卷按规定属国家秘密,但一旦开考则失去秘密属性,考生作弊无法构成非法泄露国家秘密罪。 事实上,在很多西方国家,对于考试作弊行为,都进行严厉的追责。而在我国,作弊行为之所以屡屡发生,原因就在于缺乏强有力的惩罚机制,没有对作弊行为产生威慑力。因此,只有立法层面的完善和补强,为考试作弊行为贴上法律“创可贴”,才能让作弊行为无处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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