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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离婚难度也是“第三者插足”
www.fjnet.cn?2010-03-11 08:29? 叶祝颐?来源:南方网    我来说两句

?“现在冲动离婚的年轻人越来越多。”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计算机有限责任公司经济运行部副部长黑新雯表示,现在离婚手续太简单,是离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她建议修改《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时增加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婚姻调解书。(3月10日《重庆晚报》)

“宁毁十座庙,不拆一家亲”。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和社会舆论都是息事宁人,劝和不劝散,成人之美,不主张拆散家庭。在世俗的眼光里,结婚是好事,离婚不光彩。不少像黑新雯代表这样的热心人都担心离婚手续太简单,让年轻人拿婚姻当儿戏,冲动离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但是,我并不认同黑新雯代表的观点。我们应该看到,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只要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是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工作人员提醒男女双方保持冷静心态,深思熟虑,那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是人大代表不必要求婚姻登记中心担任道德判官,在履行公共服务时厚此薄彼,强制要求离婚双方出具婚姻调解书。《婚姻登记条例》取消强制婚检,简化登记手续,目的就是为了倡导婚姻自由。同样,简化离婚手续,也具有尊重公民婚姻自由的进步意义。人大代表建议增加离婚的难度,不是有悖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利吗?

事实上,除了少数头脑发热,离婚又后悔的离婚者以外,对多数离婚者而言,离婚不仅不是破坏家庭的坏事,而且是一种解脱与新的开始。离开一个不爱自己或自己不爱的人,去追求自己所爱的和爱自己的人,寻找一双合脚的鞋子,这本身就是一种幸福,更是一种人性解放。平时大家工作都比较忙,当事双方一道办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而且,结婚、离婚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也是一种隐私权利,不需要他人偷窥。出于面子观念与自我保护的需要,不少离婚当事人根本不希望把离婚的事情告诉单位、居委会、村委会,更不愿意因此闹得满城风雨,让周围的同事、朋友,街坊、邻居指指点点,干扰正常的生活状态。在我看来,人大代表建议增加离婚难度颇有点“第三者插足”的意味。婚姻登记中心为围城中的不幸者打开方便之门,不为难、不添乱,实际上是另一种“成人之美”与和谐稳定。黑新雯代表为何不能对围城中的不幸者网开一面,祝福他们离婚后去迎接新的人生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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