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评论:别总和电动自行车过不去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6日晚就电动摩托车标准有关情况发布说明,称新批准发布的4项“电动摩托车标准”与“电动自行车标准”界限明确,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
可以肯定,说“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者,绝对没有使用过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仅仅是通过肉眼观察而得出其结论。实际上,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除了外观上的差别外,基本上也就没有了什么不同。如果说不同,顶多就是电动自行车比电动轻便摩托车少装了一两块电池而已。
电动摩托车新标准出台后,电动摩托车将会由此步入“疯狂”的时代。为何如此说,原因是新标准基本上将现有的电动摩托车全部纳入了机动车辆的行列。如此一来,生产厂家只能生产两种产品,即符合要求可以成为非机动车辆的电动车,要么就干脆名正言顺的大批生产已转身成为机动车辆的电动摩托车。
成为机动车辆的电动摩托车也就不再是昔日的电动摩托车,它会以惊人的速度赶超所谓的“新标准”!谁都想速度快点再快点,过去的燃油摩托车不是如此么?况且现在已经名正言顺的属于机动车,也就是“摩托车”了,那还顾忌什么呢?
于是我们将看到的情景是,电动摩托车也和过去的燃油摩托车一样,风驰电掣般地从我们身边经过了。以前无论是产家还是车主都会有所顾忌,毕竟不是什么机动车辆,其身份和地位与自行车相同,速度当然不能过快。如今好了,顾虑完全打消。交了钱,办了手续,仿佛丫鬟扶了正瞬间成了夫人。地位发生了变化,待遇自然也就不同了。
而原先对“新标准”大投赞成票的汽车车主们,恐怕将会后悔莫及。昔日的小丫鬟,忽然间可以和自己平起平坐,可以和自己“分庭抗礼”,岂不是麻烦更多?比如当初电动摩托车是不敢和不能骑上机动车道的,纳入机动车辆后就可以在机动车道上横冲直撞、可以光明正大的与汽车一较身手了。原本就堵塞的交通,只能更加添堵,原本“疯狂”的电动摩托车,也就更加疯狂。
既然电动摩托车已经成了机动车辆,因此总不至于不让其走机动车道吧?莫非你只是收你的钱,而丝毫不给其改变“命运”?虽说是机动车辆了,还依然只能和自行车一起“挤”在非机动车道上?于情于理,似乎都说不过去。扶了正,却原来丫鬟还是丫鬟的命,落到谁身上,谁也不会答应。
所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新标准,对于普通群众毫无意义,也根本起不到管理和约束的作用。相反,只会造成更大的麻烦,也只会造成更多的交通安全问题。当然,有利的还是那些制定标准和执行标准的部门,他们会从中得到他们的好处,从而比以前更是广进财源和生意兴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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