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半月谈》报道:在腐败中升迁,在升迁中腐败,成了近年部分落马高官不同履历中的共同“印记”。面对官场“边腐边升”症,人们不禁要问:谁为这些腐败官员打开了升迁之门?谁纵容了这些官员在升迁中继续腐败?
“边腐边升”现象,人们可以简单的归结为“贪官经济学”。而贪官经济学,无非与个体户经营模式基本相同。其大体模式是这样的:先找一个村级或者车间级能人提携,担任至少是一个小组长的“干部”。对此,人们首先要看到他“找了一个能人”这个关键环节,这样的环节也可以出现在招工时、提干时、转正时,等等关键环节当中出现。虽然不起眼,但却绝对关键,比方说安徽“白宫书记”由镇书记到副县长的提拔过程,应当也算作张治安当官的“初始阶段”,他找了一个能人替他说话,是当时的颍上县县委书记张华琪,其代价是10万元。在这之前张治安的升迁之路上,比方说担任镇书记的过程,担任更小职务的过程,也就是对应于前述当小组长的当官“胚胎阶段”,统统都是权钱交易的过程。因为对于“能人”,是要适当报答的,或钱,或财,或利用了其他关系。
“贪官经济学”的第二步,在于“把握机遇”,“乘势而为”。一旦当了小组长之后,能人的利用价值基本上消失,因为那个能人的能量在当时当地的小圈子里已经失去了作用,此时此刻,这个“胚胎阶段”的小“干部”,就要找一棵大一点的树好乘凉。这棵大一点的树,可以是科长镇长书记等人,也可以是县上的领导,无论通过什么样的关系,也无论是七大姑八大姨的推荐,通通都可以“直线救国”,当然也可以“曲线救国”。这个阶段,好比是一个个体户有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摊位,实现了“小规模经营”。
现在,胚胎已经破壳,开始发展壮大,由科级而处级,由处级而局级,“小规模经营”毕竟不再是个体户阶段,而是有了一定资金积累,有了一定职位积累。他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换取或者聚敛钱财,进行“企业化经营”。
“企业化经营”的贪官,起码也应当是县一级领导干部,因为除此不能称之为“企业化经营”。他手里有了大钱,权力也成为大权,想捞取利益,十分容易,但要想继续往上爬,却并非易事,他必须开始更大的“企业运作”。他所找的“经营对象”,必须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所进行的“潜伏性”投资,必须找对“主人”。还应当善于纵横捭阖,这期间包括对煤老板电老板房老板们的搜刮和聚敛,包括对“主人”的持续投资,一个准大型企业家的形象隐然成型。
再往后,也就无须多言了,这条新闻的题目是《中国省部级高官密集落马,升迁前即已腐败》,那些省部级官员,都是由准“大型企业家”变化而来的。笔者只是通过形象的描述,图画出贪官污吏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个体户”到大型企业老板的变化过程而已。
“边腐边升”验证了贪官经济学。要想杜绝贪官经济学,也只有一途,那就是实现选人用人不掺水分的民主。(李振忠)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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